記者梁珍彗/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於112年1月30日1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頭份市永和山水庫牌樓上坡路段有人跌倒,請求警方協助」,警員林宇璿、蔡奕承立即前往處理,到場後發現85歲張姓老嫗跌坐在路旁,隨即與救護人員上前關心,經檢視後老嫗意識清醒,未受傷,員警以巡邏車將老嫗及腳踏車安全護送返回竹南家中休息。
經查住在竹南鎮大庴里85歲張姓老嫗於112年1月30日上午自家中騎腳踏車要前往竹南龍鳳宮附近找妹妹話家常,因路況不熟而迷路騎至永和山水庫牌樓前牽車上坡時,因體力不支而跌倒,所幸經路過民眾發現報案及警消人員積極救援,否則後果堪慮,老嫗及家屬非常感激警消人員積極協助返家,一再向員警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張明盛表示,本案老嫗獨自一人外出訪親友,迷失至本轄永和山水庫時不慎跌倒,所幸尖山所員警積極協助脫困順利返家,避免危害發生,熱心為民服務表現足為同仁表率,藉此呼籲家中有老人之民眾,應多多關心並注意行蹤,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