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安大執法首日舉發違規逾萬件  警署  行人路權觀念待加強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辦理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執法5大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加強取締,經內政部長徐國勇與交通部長林佳龍共同宣示,自9月1日起30日止為期1個月時間,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經統計9月1日全國路口大執法取締件數總計10,559件,其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及3項計354件、第48條第2及3項計514件、第53條計8,321件、第78條計1,370件,發生路口交通事故件數總計410件,其中受傷計469人。

第1天大執法下來仍有許多民眾違反規定,警政署再次強調「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我們的目的」,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規範,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