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從9/1開始,如果家中有飼養外型酷似恐龍,醒目霸氣的美洲綠鬣蜥,應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動保處登記備查,以免變成非法持有!逾期未登記者,將可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規定處最高5萬元罰鍰。因為牠正式被列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新北市政府動保處也呼籲,飼養或是持有公告物種之民眾,應善盡管理責任,不要任意棄養。
圖/蔡欣融 提供
在農委會公告消息後,住在板橋區的蔡欣融,立刻攜帶自己飼養的寵物-綠鬣蜥的相關資料前來本處登記,蔡小姐表示,飼養的綠鬣蜥取名為「掛包」,是給孩子的生日禮物,已經養了一段時間,如同家人般對待,還為「掛包」製作小衣服,也提供妥善的照顧,有了深厚的感情。美洲綠鬣蜥主要入侵的途徑為棄養,因為外型亮麗、性情溫馴易於飼養,很快的在市場擴張,飼主因為一時跟風,未做足事前功課,綠鬣蜥長得太大或是個人因素無法飼養,遺棄到野外,造成生態浩劫。
圖/蔡欣融 提供
目前綠鬣蜥在野外已建立穩定的族群,除了會壓縮原生種生存空間、破壞森林植群的更新,因其習性會挖土又會啃食農作物,也造成農民嚴重的農損。飼養登記是源頭管理的手段之一,更重要的還是提升飼主飼養的觀念,不棄養任何寵物,善盡管理責任,也保障臺灣原生種生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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