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警員林威志111年10月23日16時許獲報,有位民眾稱機車不見了,林員獲報立即前往,經了解原來是民眾忘記停放位置,旋即在1小時內幫助民眾找回愛車,民眾對於警方迅速尋回開心比「讚!」並表示感謝。
警員林威志抵達現場時,見52歲的陳姓男子手握輕便雨衣在騎樓躲雨,陳男著急的向警方表示,自己下午14時許騎車到中區參與一年一度的「鈴蘭通散步納涼會」,結束後欲返家時卻遲遲找不到愛車在哪,偏偏當時又下著雨,筋疲力盡的陳男只好報警求助「歹勢,麻煩你們!」。陳男表示只記得自己將機車停放在店家騎樓前,但中區的店太多太相似,根本找不到,記得印象中停在市府路附近,但自己也不是很確定,因此一時間找不到愛車,林員先安撫陳男焦急情緒「你先到派出所休息,我幫你找看看!」。
林員在繼中所服務2年多,雖然時間不算長,但轄區狀況相當熟悉,林員根據陳男所提供附近店家的特徵、招牌顏色與產品等訊息拼湊可能停放處,冒雨騎乘警用機車穿梭周遭街道巷弄,不到1小時就在中區自由路與中山路口附近發現陳男愛車,陳男聽聞尋獲機車的消息,總算不再深鎖眉頭、露出放鬆的笑容,感謝警方冒雨協助及時尋回機車。
第一分局提醒,民眾停放汽機車時,可順手拍照記錄或是記住周邊明顯地標,以免忘記停放位置,若遍尋不著可立即撥打「110」專線,警方將秉持「把民眾大小事、當成警察重要事」之精神,盡力為民眾尋回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