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福國際(1435)原為紡織企業,業務轉換為不動產租賃,先前傳出公司派與市場派爭經營權,在6月30日舉辦股東常會,在市場派股東缺席下,出席股數比率45.6%,在律師說明下依照公司法第175條,將會議討論事項中的去年決算表冊案、盈虧撥補案和公司重要資產處分,收益應專款專戶存用一案,做三項假決議。關於董事會全面改選案,則在一個月內再次召集股東會進行表決。
根據公司法175條,「出席股東不足前條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前項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前條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