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客運857線公車昨日拒載一名使用電動代步車的身障民眾,新北市交通局今〈20〉日經調閱行車紀錄器影像,查證該公車駕駛員確有疏失,決定依公路法和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客運業者9千元罰鍰。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該名身障乘客所乘電動代步車是可利用公車斜坡板上車,駕駛員應主動協助乘車,並繫好固定裝置提供安全服務,但該駕駛員未能提供友善服務,客運業者也未善盡管理責任,因此依法裁罰,以為懲戒。另交通局已將該缺失納入評鑑扣分,並要求業者加強教育所屬駕駛按標準作業流程服務身障乘客。
林詩欽強調,交通局一再重申提醒業者要留意乘客上車的情形,經公車站區不得逕行內側車道駛離拒載;交通局除不定期派員主動稽查市區公車服務品質,民眾如遇有公車過站不停、駕駛態度不佳等情形,均可撥打新北市公車申訴專線〈02〉89682460或1999市民專線、市長信箱等管道向交通局反映,經查違規屬實者,一律依法裁處,以提升公車服務品質。
圖說:新北市交通局指出身障乘客所乘電動代步車是可利用公車斜坡板上下車,駕駛員應主動協助乘車。〈照片新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