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疫情時代反觀社會福利的檢視

作者:蔡永澤

在疫情期間,不敢外食與外出,其實也正是過去一直不安於青少年飆車、霸凌、少女墮胎、沉迷網路等脫序行為以此時機做出彌補動作,這是政府社福一直缺少的貢獻,因為效果無法看不出來,例如:家長一直憂慮於霸凌與塑化劑等危害身心事件的不斷出現而認為政府須要找出產生這些令人不安地社會現象的真正潛因並加以解決就可以利用這時機點去努力。

家庭教育學者Wetzel在1990年提出:社會分工的改變及生活環境的變遷,使得傳統家庭成員結構及其功能皆起了很大的變化;不穩定的家庭生活方式與異質家庭比例亦逐漸增加;原有家庭成員的分工與其角色功能已改變。我們雖然不得不雖然接受社會型態變遷使家庭成員結構改變,進而導致家庭的功能衰退為一事實,但卻認為此事實現況,政府是有能力且必須去改變的。本文認為家庭為社會的基本元素,健全的家庭功能是保障交易次序,讓人民賺取所得等活動順暢的基本條件。這就是環境租的概念,環境租意即:政府創造出有利賺取所得的環境,作為政府向人民課税以及如何課税的計算基礎。即交易得利者雙方皆需依照其得利金額比率支付環境租給政府(其原因是交易雙方皆租用政府所佈置的環境賺取所得),以前述環境租概念作為政府課税依據的哲理,被稱為貢獻論的課税哲理。而所謂貢獻乃指:政府對賺取所得者的貢獻。其中課税的額度則根據政府貢獻值大小衡量之。家庭為組成社會的基本要素,所以婦女對家庭功能貢獻度必然會影響社會功能效果,而社會功能效果又是政府佈置環境讓人民賺取所得重要的因素。

因此,以貢獻論作為建議政府向人民課徵家庭功能替代税的理論基礎。再者,政府需要提供家庭功能替代税就是政府為填補家庭功能,向應用此環境賺取所得之得利者課税:因家庭主婦工作,協助政府布置環境而有貢獻,就應有所得之觀點,向政府索取其應有的收入(本文稱為育幼薪資),未來將另文撰文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