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運動選手在東京奧運上屢創佳績,整個團隊更是拿下隊史最好的成績。但是國家平時對選手的照顧、培訓、以及安頓上的不足也再次被拿出來檢討。依照《國民體育法》,運動員只有在獲得國家認可的重大賽事獎項之後才能獲得獎勵,平時訓練經費除了尋求贊助外僅能自行籌措,難以讓國手在賽後能夠安心朝向更精進的運動生涯。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今(3)日偕同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共同召開「保障選手培育與出賽 從保障基本收入做起」記者會,希望政府能夠效仿其他具有相關制度的國家,保障選手平時的基本收入,使其在訓練時無後顧之憂。受邀出席的還有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副秘書長焦佳弘,及民眾黨新竹黨部寶山區主任鍾嘉祐。
《圖說》出席人員自右向左為民眾黨新竹黨部寶山區主任鍾嘉祐、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以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副秘書長焦佳弘
賴香伶表示:政府應該打造一個好的體育環境,讓選手沒有後顧之憂地全心鍛鍊與比賽,但是這次東京奧運卻出現選手搭經濟艙、官員搭商務艙享受的情況。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選手所受到的待遇實在有很多加強的空間。除此之外,體育選手在沒有比賽時必須自己負責開支收入;有些人能仰賴家庭支應、有些人卻得犧牲訓練時間打工兼職。倘若遇到意外受傷就等同沒有收入;可以說「四年一次的榮譽大家共享、四年期間的辛苦卻一人承擔」。賴香伶主張應給予擁有國手資格的選手每月基本收入,才能讓運動員比賽後依然可以全心投入、精益求精。
王婉諭表示:雖然台灣給的奧運獎金已經是全球第三高,但是對於還在就學階段的選手們,就算進入國家隊,他們也僅能拿到15,500元的零用金,這真的足夠嗎?體育競賽不應只看獎牌,更應該要看到選手們準備時的付出。我們應該把資源用來資助培育體育選手、改善體育訓練環境。
鄭天財則指出:有許多成長中的選手,不僅平時要承受高強度訓練的受傷風險,更在職業生命黃金時期的年輕階段,便要面臨「當下生計及退役後經濟來源」的抉擇與負擔。以原住民選手訓練為例,各項的環境、資源配置其實非常艱苦,他去年3月23日對教育部質詢時所提到的「109年度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教練實施計畫」,最終也只聘了14名教練。我國實在有必要主動增加經費、挹注在退役運動員轉職為教練、及現役運動員的養成上。
受邀出席的焦佳弘也指出:體育署一貫的「奪牌思維」與「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治理邏輯,導致我國運動員如果沒有得獎,則可能最低甚至連一個月生活開銷必須都無法支應。這讓國內運動員在生活與要穿上代表隊球衣間充滿兩難。焦佳弘表示:今天所呼籲,並非是要將運動員公務員化,而是希望能夠做到不要讓這些運動員必須「自費」為國爭光。
鍾嘉祐補充到:讓體育國手享有薪資保障會是一個好的開始,因為這能讓基層的選手們看到體育這個環境慢慢變好,未來也才會有更多人願意投入運動事業,最終整個運動產業才會蓬勃發展。如果奧運結束就要退休了,也可以有心思規劃如何銜接當教練回饋台灣環境。但一切最終還是回歸到政府應制定基層的長期規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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