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和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二隊,在花蓮縣連續破獲2處機房後,日前又循線在花蓮縣吉安鄉破獲一處詐欺機房,查獲犯嫌4人。該機房係透過網路取得大陸民眾個資轉售牟利,該集團自110年3月迄今至少販賣30-50萬筆以上大陸民眾個人資料,幸而為花蓮檢警及時查獲。
警方經過跟監、埋伏蒐證及調閱各項資料分析,認事證已臻完備,鎖定該詐欺機房確切位置後,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10年7月8日見時機成熟,動員33名警力持搜索票查緝,並出動刑事警察局及花蓮縣警察局霹靂小組警力進行攻堅,一舉逮捕曾姓主嫌及成員共計4人到案,並查扣相關供犯罪用電腦2組、筆電3台、手機6支及現金新臺幣23萬9千元等證物。全案以涉嫌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個資法等罪嫌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擴大偵辦,其中3名犯嫌並由法院裁定羈押。
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表示,防疫期間花蓮檢警全力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不變,仍全面警戒掌握維護轄內治安,不容犯罪分子伺機從事犯罪活動,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這次破獲詐騙機房,充分展現檢警打擊詐欺犯罪之決心。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將詐欺集團犯罪納入,不僅刑責重,而且犯罪者會處以強制勞動工作等保安處分,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從事犯罪活動,以免誤觸法網。同時籲請民眾一起維護家園,發現任何可疑不法情事,立即向警察局提供線索,以利警方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圖說:花蓮縣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韓修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