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店生意做很大 原來是掩護販毒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去年9月偵辦毒品溯源案件時,發現鄭姓藥頭住家在民風淳樸的南投地區小鎮巷弄內,出入人員竟絡繹不絕顯有異常,爰報請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歷經數月跟監蒐證、追查監控,終順利將鄭嫌緝捕到案,全案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後依販賣毒品罪起訴。

據警方情資顯示,鄭嫌有毒品、槍砲等多項前科,平日以臨時工為業,明知毒品海洛因及安非他命係政府公告查禁之第一、二級毒品,卻仍不思俊悔重操舊業,以手機通訊軟體聯繫買家後,於家中屋內及附近友人開設之手搖飲店為掩護進行毒品交易,由於來找鄭嫌之毒品藥腳絡繹不絕,不知情者還以為鄭嫌交遊廣闊、朋友眾多、手搖飲店生意興隆,案經專案小組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鄭嫌所有販毒聯繫用手機1支、毒品海洛因7包(毛重共5.84公克)、毒品安非他命2包(毛重2.66公克)、電子磅秤1臺、分裝袋及殘渣袋1批等贓證物,警詢後將鄭姓藥頭及同案7名藥腳一併移送南投地檢署。

海洛因、安非他命為管制第一、二級毒品,切勿以身試法(毒)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海洛因屬鴉片類毒品,具極大成癮性,吸食成癮後輕則會有冒汗、流淚、緊張、無法入睡、胃腸不適等戒斷症狀,重則會產生虛弱、劇烈嘔吐、發冷、血壓升高等現象;安非他命則屬中樞神經系統類毒品,長期使用可能造成鉛中毒及腹痛、噁心、嘔吐、食慾不振、下背及下肢痛等情況,且精神狀態亦常會有妄想及攻擊傾向」。請民眾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切勿因一時好奇以身試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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