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釀禍!轎車凌晨撞進火鍋店 幸無人傷亡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員警1月28日4時43分獲報西屯區朝富路上有交通事故,員警到場發現係郭男(92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市政北七路往朝富路方向行駛時,撞進該路口之火鍋店,所幸凌晨時分店內無人,駕駛座郭男及副駕駛座陳男(90年次)身體多處擦挫傷,警消將陳男救出後送醫診治傷勢無大礙,另經員警對駕駛郭男酒測,酒測值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臺中地檢署嚴辦;另同車陳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方強調,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警方會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另呼籲酒駕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如有飲酒需要可以找他人代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既傷身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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