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疫情嚴重,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即刻於昨(16)日宣布提高高雄市關閉娛樂休閒等場所執法措施強度,若查獲違反停業規定者,現場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至5款進行裁罰,並予勒令停業;再查獲私自營業者,則予以斷水斷電。
高市警局前(15)日已對應關閉而不聽勸導仍營業的10家娛樂休閒場所業者蒐證移請衛生局裁罰。高市警局黃明昭局長為防範業者「明關暗開」、轉移陣地或四處流竄,造成傳染破口,並阻斷傳播鏈,昨(16)日持續要求各分局員警落實執行本市應關閉娛樂休閒場所稽查勤務,若發現應停業而不停業場所,查獲時即刻要求其停業,並於移請衛生局裁罰同時,將違規通知單張貼店家大門,店家如再次違規遭查獲,將違規事證移請工務局依行政執行法斷水斷電。
昨(16)日警方共計查獲違反停業規定業者8件,均蒐證移請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警察局除張貼違規通知單外,將持續複式稽查已移請裁罰店家,如再查獲私自營業即移請工務局斷水斷電,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