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欣妮/台北報導
波波醫生話題不斷,從醫師法修法後,更延伸不少爭議,包含「七項附帶決議」、「假偏鄉計畫」、「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等,被質疑為外國牙醫學歷放寬標準。
波波醫生起點
民國90年,醫師法全文修正後,考量部分國家醫療教學完善等,故明定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九大地區免學歷甄試,然而民國93年,波蘭、捷克等東歐國加入歐盟後,連帶適用醫師法規定,也因此延伸醫療教學品質的疑慮;民國110年醫師法再度修法,明定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內醫師考試者,一律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但也增設「落日條款」,110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九大國家或地區醫學院就讀者得免學歷甄試。
近年波波爭議又有哪些?
1.七項附帶決議
2.國外牙醫學歷實習草案
3.偏鄉計畫
4.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
七項附帶決議為波波開後門?
民國110年醫師法修法時,同時三讀通過「七項附帶決議」,主要內容為要求衛福部盡快研訂國外牙醫學歷實習名額、解決現行學歷採認爭議、設定「落日條款」等,被質疑是為波波開後門,時任立委林奕華於立院質詢時,要求衛福部明確表態「不執行」附帶決議。
限額實習50名僅公告不明訂?
衛福部公告每年國外牙醫學歷實習名額為50名,也承諾不會增加,民國112年,衛福部預告訂定「國外牙醫學歷實習草案」中提到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每年可接受臨床實習的名額,卻引起不少國內牙醫系表示,應明確訂立數量及限制。
以偏鄉計畫為排隊實習解套?
國內牙醫師考試,第一階段通過後,必須先經過實習才能考第二階段國考,而持國外牙醫學歷考過第一階段國考人數逐年增加,但每年限額50名的實習,造成大量海外牙醫系學生只能排隊等待,民國113年衛福部公告的「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中提到「若配合政策招募對象擴大為通過第一階段牙醫師考試者,則可協助安排臨床實作訓練」,引發為波波開實習之路的爭議,更被質疑是假偏鄉計畫。
學歷採認提升法律位階 更嚴格審核?
民國113年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公告後,將現行學歷採認原則修改後納入,衛福部表示,此修法更加嚴謹,但部分內容引起爭議,例如畢業學校的認可除我國教育部外,擴及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亦同,因疫情以遠距教學取得之部分學分也採認,因此引發不少放寬學歷的質疑聲浪。
醫療行為涉及民眾生命安全,從入學到國考甚至進入職場,都應嚴格審核及規範,國內外學歷更該平等要求,國內牙醫系名額每年都有總量管制,也無法限制民眾國外留學的權利,但政府不該為了舒緩膨脹的「待實習」人數,執行「不明確」、「有爭議」的政策。
從修法到施政計畫,充斥為波波「開後門」、「開大門」的聲音,反對的聲浪讓衛福部決定不執行七項附帶決議、暫緩開放國外牙醫畢業生投入偏鄉服務一事或是沒有後續的國外牙醫學歷實習草案等,都是政府先下政策,發現反對聲太大後取消或暫緩。相似的決定不斷提出又因爭議取消,決定政策不能像「試水溫」般,不斷試探民意,民眾的健康不是政治權貴的玩物。
波波醫生的爭議也並非質疑東歐地區醫療或教學品質,國家醫療、民眾就醫的品質,都仰賴政府把關,擔憂的是錯誤的政策下,民眾的健康恐淪為政治、權貴操弄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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