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酒後駕車及超速 桃警加強執法及宣導

 

時序接近冬令時節,隨著天氣轉涼,民眾進補飲用含酒精飲料或食用含酒精食物機會增加,桃園警方規劃各項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並利用各項活動場合做交通安全宣導,以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中路派出所4日晚於桃園區延壽街巡邏時,發現李姓駕駛(47歲)開車闖紅燈,攔查時發現渠神色緊張、臉色紅潤且散發酒氣,立即施以酒測,酒測值為0.44mg/l,當場開單告發移送法辦,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同安所副所長沈賢祥帶班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春日路及三民路口路檢點,攔查張姓男子(57歲)酒駕拒測案件,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外,並直接裁處新臺幣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根據張男自述因天氣轉涼,開車前有吃了加了米酒的薑母鴨,因此沒有信心酒測不會超標,應該是最昂貴的一餐薑母鴨了!

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是提升用路人安全的關鍵,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經常受到高度矚目,一直是警方防制重點項目,桃園分局昨(4)晚於轄區內擇定高發事故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攔檢勤務,並於容易超速路段架設移動式照相機,針對酒駕、超速等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告發,希望藉由嚴正執法作為,提升防制相關交通事故成效。

桃園分局統計今年截至12月初(酒駕死傷126件),跟去年同期(酒駕死傷159件)比較,酒後駕車死傷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33件,下降比率達2成;酒駕違規取締件數則由去年1068件,今年下降為750件,下降比率將近3成,由此可見酒後駕車肇事情形有一定幅度的改善。

桃園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酒駕相關罰則加重,112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mg/l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車輛必須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惟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另外嚴重超速也由原本超速60公里,下修為超速40公里,一旦違規嚴重超速,除了罰鍰外,還會吊扣牌照6個月,實在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降低車速可增加駕駛人的視野範圍、提升反應距離及空間,更可以降低發生事故機率及嚴重性,駕駛車輛務必減速慢行,正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行車速度管理將是防制交通事故的重點執法項目。另外也要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桃警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民眾不應心存僥倖,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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