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於113年11月20日23時許接獲報案稱,有一民眾之機車遭竊,巡佐王誌憲、警員張健富獲報後立即到場查處,原來是該男子到市場吃爌肉飯,吃完準備牽車時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尋遍周遭大街小巷也未尋獲,無奈之下只好報警處理,經警方細心地調查,真相居然是「拍勢啦,我忘記停哪裡了!」
經瞭解,該名28歲的潘姓男子,稱其晚上到第五市場吃爌肉飯,吃完後要牽車時發現其停放在第五市場附近的機車遭人竊取,遂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發現潘男的鑰匙在其身上也未供他人使用,加上警方調閱行車軌跡,潘男的機車並未有他人騎走的跡象,因此警方猜測,潘男忘記機車停放位置的可能性非常大,便擴大搜索範圍。就在不到15分鐘的搜尋,警方在大華街找到潘男的機車,機車停放完好並未遭竊,此時潘男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自己記錯停車位置,對此烏龍事件,潘男尷尬地表示:自己忘記機車停放的位置,也非常感謝警方及時且熱心協助!
第一分局在此提醒,停車時務必留意周圍地標,可以用手機拍照記錄地點,以免因記錯位置遭成烏龍案件,若發生機車遭竊,可撥打110或到轄區派出所請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