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購7斤蛋卻只付2斤錢 仍依竊盜罪送辦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19日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發現民眾於社群媒體露出:「雞蛋買2斤,袋內5斤未結帳卻欲離開…」,隨即派遣員警通知被害人前來查處。

苗栗警分局受理後發現,藍民於苗栗市區經營一家蛋行,本(19)日上午8時許,有名徐姓婦人(64歲)前往店家購買雞蛋,因選購的時間較長且東張西望,引起店員注意,這名婦人結帳時,僅清結手上塑膠袋內的雞蛋價格,惟遭店家透過店內的監視器影像發現,其隨身購物袋內,仍有未結帳之雞蛋卻想轉身離開,店家為避免損失,隨即上前攔阻該名婦人,婦人才把袋內雞蛋付清,此外,店家為提醒其他業者留意,才把這件訊息分享至網路社群。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眾,竊盜行為屬非告訴乃論案件,無論竊取財物價值多寡,只有要犯意與行動,就算事後已支付價金或與商家達成和解,仍構成刑法的竊盜罪,警方一旦受理報案,皆依法蒐證調查,並移送偵審機關,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順手牽羊終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