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10月01日13時19分許,台中大雅警分局潭北派出所警員李丞斌、張維哲擔服巡邏勤務時,駕駛巡邏車行經潭子區祥和路段,發現一部汽車停在路中央,遂下車查看。
邱姓女駕駛(77年次)表示,從潭子區公司出發要前往豐原客戶家洽公,行經至潭子區祥和路一帶時,車輛右後方突然發生劇烈震動,車體開始飄移不定,於是趕緊下車查看,竟發現車輛右後輪爆胎,因第一次遇到此情形,頓時不知所措導致,所幸警方剛好路過,於是向警方求助。警方得知情況後,先行查看汽車右後輪爆胎情況,發現車輛尚可行駛,為避免發生危害,警方協助邱姓女駕駛將車移置路邊,並通知修車行到場換胎,最後順利化解危機。
台中大雅分局表示,駕駛人出門前應檢查車輛有無異狀,平時也應該多注意車輛保養維護,避免上路時有突發狀況。若行駛途中發生爆胎情事,務必保持冷靜,握緊方向盤,慢慢控制車輛方向並輕踩煞車,將車輛滑行至路邊,通知拖吊車或警方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