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配合航港局,自本(113)年8月1日起,落實對台中商港管制區淨化管理及安全監控,強力取締擅闖管制區釣魚;航港局裁罰從重、併罰論處,擅闖管制區以商港法第35條裁罰新臺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另違規釣魚處6百元以上罰鍰。航港局為求嚴謹,依行政程序法通知違規擅闖釣客陳述意見,部分釣客一時不察,抱持觀望僥倖的心態以身觸法。
自8月至今,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查獲擅闖管制區垂釣案已逾24人,經過法定陳述意見期間,航港局已陸續裁罰定案,「不要懷疑」,就是重罰10萬元以上,對於罰鍰逾期不繳納者,立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受罰釣客紛紛大喊心痛,重傷荷包。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呼籲,從事釣魚是一項健康的休閒娛樂活動,應至合法開放垂釣區域垂釣並注意自身安全。請民眾切勿擅闖管制區,涉險且觸法,不要再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而擅闖垂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