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為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雲林縣自111學年度起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透過交通安全融入各領域教學宣導交通安全,要求學生每學期至少實施2堂課及教師2小時以上交通安全課程或研習,強化交通安全知能。
警察局每年在雲林縣大專院校、國中小學入校宣傳交通安全120場次以上,以真實交通事故案例宣傳,使學生有所警惕,同時透過孩子向長輩宣導交通安全,恪遵交通安全規定,另對於學生騎乘自行車上放學者,協助自行車裝設前、後車燈及反光條安全措施,若弱勢學生無力裝設者,則由縣府專案補助及於學生上放學時段,幫助學生交通安全指揮及引導,確保學生上放學的安全。
為落實交通安全及交通禮儀生活實踐,推廣「雲林有品,交通好行」每校訂定交通安全暨禮儀實施計畫,讓交通安全及禮儀成為學生生活的一部,如學生上放學時,都會向家人、長輩、導護老師、志工及司機表達感謝,過馬路走斑馬線,停、看、聽,對禮讓行人的車輛駕駛,揮手致意,此為交通禮儀生活實踐,亦是品德教育的落實。
另為保障學生通學安全,請當地公所協助提報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112年核定22校,113年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核定5校。
透過多管齊下交通安全實施,從融入課程教學、交通隊入校宣導、自行車安全配備、行人交通禮貌與建立潛在無照騎乘機車回報制度、通學步道建置以及督學輔導訪視,深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確保雲林孩子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