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帆布未蓋緊釀禍 清水警方舉發最高罰1萬8千元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09月24日15時20分台中清水區臨港路五段與中橫十五路口,白男(72年次)駕駛曳引車沿臨港路五段行駛內快車道由清水往梧棲方向直行(南下),因子車帆布未蓋緊致揚起打到路口號誌燈座,現場號誌燈座毀損未掉落,無人受傷。

本案肇事車輛載運物品未緊蓋帆布致飛散,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處以新臺幣3000至18000元罰款,警方將依規定予以開單告發。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方在此呼籲車輛在道路上運輸貨物必須裝載牢固,以避免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