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花蓮吉安分局仁里派出所在日前早上,一名李姓男子(23歲)心急如焚進入所內報案,稱忘記了自己普重機車的停放地點,經警方了解李男因服用了身心科藥物以幫助入睡。不料藥效發作後,便忘了先前將機車停放在何處,遂報警求助。
吉安分局仁里派出所巡佐吳進雄獲報後,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協助搜尋男子的車輛。警方根據李男提供的資訊,透過監視器,發現男子最後騎進東海十街與東里十一街後便無再將機車騎乘出來,研判機車應是停放在附近的巷子內,警員林家儀前往周遭查看,果然在東海十街上尋獲李男的機車。李男對警方的迅速反應及專業協助表示感謝,並表示今後將更加注意自己在服用藥物後的情況,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吉安分局長林俊廷提醒,民眾在服用藥物後應避免駕駛車輛,並應事先做好安排,避免發生類似狀況。同時,若遇到任何突發情況,應立即向警方求助,以保障自身與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