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內政部警政署為配合行政院113年國家防災日活動,將於9月20日協助辦理臺灣本島海嘯警報試放,藉以驗證發放海嘯警報之效率,因應突發海嘯時,使民眾均能熟悉海嘯警報音符,達成預警目的。
苗栗縣警察局為執行本次海嘯警報試放,將於本縣竹南鎮、造橋鄉、後龍鎮、西湖鄉、通霄鎮及苑裡鎮等臨海鄉(鎮)地區實施,海嘯警報試放時間為113年9月20日10時執行海嘯緊急警報試放(音符為1短音5秒、間隔5秒、1短音5秒,共計15秒),10時10分執行解除警報試放(音符為1長音90秒),試放警報時,各地區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請民眾不必驚慌,生活工作起居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