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9月4日8時許,台中大雅警分局頭家派出所巡佐賴志明、警員林子緣於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車窗遭打破,需要警方協助。
警方到達現場時,見遊覽車駕駛座旁車窗遭人持工具破壞,打出一個洞口,導致車窗玻璃成蜘蛛網狀,游姓報案人(男,71年次)無奈地告訴警方,早上原本準備出車工作,發現車窗遭破壞後只能向公司通報請假,當日的工資也沒有著落,游男表示平日不曾與他人結怨或發生糾紛,實在想不透是誰砸破車窗,因此報警請求協助,林員獲報後迅速調閱監視器確認歹徒身分,隔(5)日擔服巡邏勤務時見一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遂上前盤查,林員一眼便認出違規車輛駕駛(26歲黃男)與昨日破窗犯嫌竟為同一人,警方遂要求犯嫌熄火下車接受盤查,後續依規定帶返所製作筆錄,並將其依毀棄損壞罪嫌函請臺中地檢署偵辦,報案人在知曉警方隔日便已通知犯嫌到案,不斷讚許警方的積極,也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頭家派出所所長劉凱萍呼籲,民眾切勿有不法之心,警方接獲報案後均會積極偵辦,對於不法之人刻不容緩,以維護本市治安、轄區安定,讓民眾住的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