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本案發生於113年09月09日08時51分在台中梧棲區永興路一段與永興路一段266巷口,廖男(91年次,現役軍人)駕駛軍用卡車執行運輸工作,沿梧棲區永興路一段東往西方向欲右轉266巷,與同向黃女(55年次)騎乘普重機車,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致黃女倒地後右手受傷送梧棲童綜合醫院救治,傷勢無大礙,經酒測後均無酒駕情事。惟廖男駕駛軍用卡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部分,將另函由轄管憲兵隊處理。
警方在此呼籲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進行轉彎時應注意後方來車狀況,隨時做好一切應變反應,以維護自已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