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警第二分局於113年9月4日15時33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台中市北區健行路與學士口有交通事故發生。
經員警迅速到場查處,現場為林男(54年次)駕駛自用大貨車,自美德街沿學士路往梅亭街方向行駛,因車輛吊臂桿未收妥,導致行駛時勾到交通號誌電纜線,造成交通號誌掉落砸到一旁店家的探照燈及停放於路邊的自小客車前擋玻璃,所幸現場無人受傷。由於路面散落碎裂物,唯恐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員警於現場放置三角錐進行疏導,並向附近店家商借工具進行路面清理,迅速恢復現場交通順暢,後續另通報交通局進行號誌維修。
該名貨車駕駛經施以呼氣酒測並無酒精反應,全案已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裝載貨物超過規定的長度、寬度、高度,可依法開罰3000元至1.8萬元,此案若經認定違規,將依法告發;提醒民眾,車輛行駛前應檢查車輛內外之狀態,執行例行性的安全檢查,以避免於行駛中發生異常或故障而造成交通危害,用路安全你我有責共同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