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市至潮州鎮的鐵路高架化工程完工迄今,屏東縣政府為充分利用高架橋下的空間,向台灣鐵路公司承租並改建為供民眾休閒步道及自行車道。每到下午,常見民眾在鐵道橋下的步道上散步和運動,享受片刻寧靜。然而,這條步道因為便捷且無交通號誌的關係,經常吸引機車違規行駛,對運動中的民眾及其他使用者構成安全威脅。
為了提醒機車騎士切勿違規闖入,屏東縣政府已在自行車道與一般道路的交接處設置了「禁止四輪以上汽車及機車進入」的標誌牌,並將自行車道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同時,還設立了阻絕設施,防止汽機車駛入。
為加強道路秩序管理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將於113年9月1日起,針對鐵路高架下的自行車道展開強化執法行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的規定,違規行駛的駕駛人將面臨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的罰款。此外,民眾如發現違規行為,也可提供違規事實或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
屏東縣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表示,考量經常接獲民眾反映,包括縣民公園至麟洛火車站段和潮州鎮和睦街近鐵道橋下的自行車道,經常有汽機車闖入,對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威脅。為了有效阻止機車闖入自行車道,確保民眾的安全,從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為宣導期,並自113年9月1日起將開始正式取締違規行為,違規者將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