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隨著越來越多民眾投入各式計程車駕駛工作,台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服務新領、補(換)發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件數隨之增加,以往申請案件在大隊所在地南區受理審核後,再送至市警局用印,因路途遙遠耗費時間往返;為了讓計程車駕駛朋友更快速上路,並增進為民服務品質,新任大隊長洪國哲致力推動業務精簡,特別在交通警察大隊設置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鋼印專用章,日後執業登記證直接在受理單位用印核發,加速換發流程,持續辦理各式交安宣導,進一步保障市民的乘車安全。
洪大隊長表示,關注計程車職業駕駛人需求,簡化且優化各項申請作業流程外,也同步在計程車駕駛人職前講習宣導建立防禦駕駛觀念,並落實安程專案,確保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同時,也維護用路人權益,共同預防事故發生,達到「服務加速,安全上路」成效。
警方提醒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每3年換發一次;如駕駛人年滿65歲,每年均須換發」;換證需要準備:證照費新臺幣200元、3個月內所攝2吋半身白底彩色相片2張、國民身分證正本、職業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印章等,且須本人至交通大隊計程車聯合服務櫃台辦理。受理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相關資訊請至交通警察大隊網站查詢,或電洽(06)2628341交通警察大隊綜合組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