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把超市當夜市邊走邊吃 警迅速化解紛爭依法嚴懲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113年08月18日02時許,接獲報案在台中市北區進化路上一間超市有客人噴灑辣椒水,隨即派遣育才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經查係顧客因不滿店員勸離而以辣椒水攻擊對方,導致顧客與店員發生衝突。

據員警現場調查,民眾黃男 (20歲)約於01時許在超市內購物,消費期間多次違反店内規範於非顧客休憩飲食區飲食,遭在場湯姓男店員發現並請其離開現場,黃男被勸離後疑心生不滿,於一小時後再次返回店內消費,店員湯男上前關切時遭黃男突然掏出辣椒水朝湯男臉部噴灑;另名蕭姓男店員見狀後上前制止並報警。

員警迅速趕到現場查處,到場時已無衝突情事,立即通報119將受傷的湯男送往醫院治療,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惟雙方均不欲提出告訴;另黃男朝湯男噴灑辣椒水部分,依違反社維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陳報裁罰。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提醒民眾,在面對消費糾紛時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以免觸犯法律並造成他人傷害,民眾如遇到糾紛,應立即向店家管理人員或警方尋求協助,避免衝突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