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中部報導】
近來,有少數不肖駕駛人或車主懸掛偽變造車牌行駛,恣意違規或不慎肇事後逃逸,導致合法車號車主蒙受不白之冤或造成無端車禍糾紛,甚至有心犯罪分子懸掛偽變造車牌行駛車輛掩護犯罪,製造檢警追查斷點,這類案件時有所聞,嚴重造成守法民眾困擾,影響社會治安及交通秩序甚鉅。為有效打擊使用偽變造車牌不法行徑,保障守法民眾權益,警方除例行交通稽查勤務實施取締外,並專案溯源追查偽變造車牌來源。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為遏阻是類歪風,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宇股檢察官許大偉指揮,深入追查偽造車牌源頭及車牌流向,鎖定郭姓賣家與全省北中南行使偽造車牌之犯嫌住居所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2面、大型重機車牌3面等共計15面,以及懸掛假車牌之汽機車8部等證物,查獲犯嫌共12人。
近期發現使用偽(變)造車牌案件增加,警方已從查緝面及預防面著手,採取「查防合一、陸空並進」策略,一方面結合AI巡防系統,針對疑似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的車輛,加強自動辨識與道路攔查,提升打擊力道;另一方面蒐整民眾檢舉的網路販售偽(變)造車牌賣家,協請相關平臺業者下架,並追溯查緝製造及販售源頭,依法偵辦犯罪行為。
刑事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持續結合公路機關大數據及行車軌跡資料,分析可疑使用偽(變)造車牌車輛加強查緝偵辦,以遏止不法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