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捕逃亡18年通緝犯歸案 法網恢恢 花蓮刑大不放過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7月1日起,全國警方啟動「113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花蓮縣警察局全員投入打詐、緝毒及兒少案件工作,但除前述各項保護青少年措施的刑事案件外,對於一般治安維護也未因此放下,全力捍衛民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警政署近期推動「加強查捕潛在通緝犯行動專案」,針對詐欺、毒品、重大經濟犯罪等逃匿多年之犯嫌進行查捕,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除全力查緝詐騙集團外更針對轄內通緝犯進行查捕,7月初在光復鄉緝獲逃亡逾18年杜姓通緝犯,警詢確認人別身分後,依法將杜嫌解送花蓮地檢署歸案,杜嫌逃亡多年,仍難逃警察法眼,當晚即由地檢署發監執行。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前述杜姓犯嫌在97及98年間,分別在花蓮及桃園等地區犯下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犯行,遭花蓮及桃園兩個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其中花蓮地檢署發布的偽造有價證券通緝,已經花蓮高分院於95年判決確定須執行3年4個月徒刑,杜嫌已逃亡逾18年,將在明(114)年4月時效消滅,不得再執行處罰。杜嫌歷經多年的逃亡生涯,認為警方不會在偏遠的鄉下地區抓到他,沒想到因此栽了個大跟斗,仍被警方抓拿歸案。

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表示:其到任後,特別對於毒品、詐欺、槍砲及幫派組織等犯罪強化查緝,避免是類犯罪衍生治安問題,並提醒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舉報,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