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東警分局今(16)日2時30分許接獲報案,臺東市仁七街93號前發生大量機車遭撞交通事故。經初步調查,是一自小客車沿仁七街西向東行駛,於事故地點撞擊停等路邊之多部車輛,經調閱監視器,已掌握涉案車輛,將通知當事人到案釐清,並依法究辦。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臺東分局呼籲,民眾若駕車肇事,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留於現場處理,並撥打110報案,以利警方後續調查及責任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