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鹿野分駐所於本(17)日12時許獲報「有民眾一直在站內徘迴,請派員處了解」,警員林育平隨即前往。據悉,陳民(62年次)從花蓮縣東竹站搭乘火車欲返回屏東,但因訪友未果,且身上錢又不足,只購買至臺東縣海端站,但因被列車長查票已逾站,所以在鹿野站被請下車。人在異地舉目無親的他,從上午呆坐在站內直至中午。林員得知上情,後經聯繫上東竹友人,請他返回東竹敘舊,林員遂自掏腰包購買車票,讓他順利踏上訪友行程。
民眾如果因錢包遺失等因素,沒有車資可以搭車返鄉,您知道可以請警察協助向縣市政府申請「川資濟助」嗎?1名住在屏東市的陳姓男子,因至花蓮縣東竹村訪友未果,但身上的錢不夠買至屏東市票,只夠買到臺東縣海端站,後經列車長於關山段查票,發現陳民已過站,遂請他在鹿野站下車。但人在異鄉的他不知找誰幫忙,只能呆坐及徬徨無助地在站內來回踱步,並嘗試向其他民眾借錢購票。站務人員見到此一狀況,恐影響其他乘客,遂去電鹿野分駐所請員警協助處理。警員林育平到場後得知上情,再次請他與住在花蓮縣東竹的友人聯繫,還好友人有接聽電話,並請他返回敘舊。但陳民身上一毛錢也沒有,證件也未攜帶,無法申請「川資濟助」,林員遂自掏腰包購買至花蓮縣東竹站區間車票一張,讓他順利前往訪友。於此提醒民眾,因為在車站經常遇到謊稱沒錢搭車,跟你要零錢的人,不給良心不安,給了又怕受騙,有這種急難救助,以後可直接請他們去申請救助,對於真的沒錢搭車的人,這張車票有如天降甘霖的恩惠,請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使用。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以臺東縣為例,這是屬於急難救助金第三項的申請條件「川資濟助」,就是「得向本府或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臺東派出所申請乘車換票證,逕向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東車站換發返回戶籍地就近車站車票」。此為政府便民措施,倘若所述為不實或是謊報,可能因此而觸法,請民眾務必依照規定使用,切勿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