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巡佐洪啟源和警員謝承翰在轄區內執行巡邏勤務時,於113年06月02日凌晨01時50分許,在北區進化北路與梅川東路口發現一台價值600萬以上的保時捷跑車行車軌跡左右搖晃,隨即尾隨其後並於中清路與忠明路口將其攔停進行身分查證。
車輛經員警攔停後,員警上前檢查發現車內傳來濃濃酒味,隨即請駕駛及車內乘客全部下車,並使用酒精檢知器對駕駛進行酒精檢測。經查駕駛為24歲的張女,員警詢問其是否有飲酒?張女表示剛在崇德路與太原路口附近的朋友家中喝酒後,因同行男姓友人喝了非常多酒,她覺得自己喝得比較少,便決定由自己駕駛友人張男價值600萬元以上的保時捷跑車送他返家,沒想到剛離開不久就被員警攔停。
員警先提供杯水給張女漱口,並由於張女剛飲酒結束,讓其休息15分鐘後再進行酒測,期間張女不斷詢問員警拒測及酒測值未超標的相關事宜,試圖規避法律責任,最終張女仍選擇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酒測值明顯超出法定標準值,全案駕駛張女及同車乘客張男分別依公共危險及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依法移送開罰。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酒後駕車極大提高交通事故風險,不僅危及自身生命,還可能傷害無辜的其他交通用路人。飲酒後請務必選擇代駕或搭乘計程車,讓我們一起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保護自己及他人,再次強烈呼籲絕對不要酒後駕車,生命無價,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