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113年4月26日上午6時許,中市警一分局大誠分駐所警員林冠賢擔任巡邏勤務,行經中區臺灣大道與自由路口時,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至路口處,號誌正值綠燈卻遲遲未移動,林員見該男行為有異常,遂趨前關心詢問,盤問之下竟是一名越南籍的失聯移工。
據現場了解,該名越南籍失聯移工(76年次)表示,當(26)日趁著一大早人車較少的時段,騎車外出至超商購買一些日常用品,孰不知騎到中區臺灣大道與自由路口時,發現轉角處有一位巡邏員警,該失聯移工因心虛慌張而未注意到路口號誌已變為綠燈,致使遲遲未騎車向前,林員便立即將其攔下詢問,想不到該移工更是心情緊張,一時支支吾吾、話都說不清楚了!經員警查證身分後,確認其簽證已超過期限長達3個月之久,全案經警方訊問後依法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續辦。
第一分局分呼籲,民眾聘用未經勞動部許可之移工,一經查獲確認違法,依就業服務法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