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05月26日20時30分,新城警分局接獲崇德管制站管制人員通報,稱一輛自小客車至崇德管制站前,駕駛表示欲北上,管制站人員告知他每日19時至隔日早上6時為道路封閉時段,不得北上,該車駕駛便拿出電擊器並試圖逼近、恐嚇管制人員,逼迫管制人員讓其通行,見其畏懼,便自行打開閘門駕車北上。
崇德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追捕該車輛,於21時許在臺9線154.8公里處(仁水隧道北口)南下車道將該車攔停,隨後依妨害公務罪及恐嚇罪現行犯逮捕該劉男,並在其所駕駛的自小客車上查扣電擊器,本案依刑法妨害公務、恐嚇罪移送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0條2項2款,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