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113年4月18日10時許,一名阿伯急急忙忙地衝進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慌張地向值班員警表示:「我的機車不見了,警察先生求求你幫幫我」。值班警員沈楷鈞見阿伯情緒相當激動,先安撫其緊張心情,再請阿伯進到派出所內休息,並仔細回想最後使用機車的地點,輔以監視影像顯示機車的最後身影,經抽絲剝繭後拼湊出阿伯機車可能停放區域,果然在10分鐘內找到消失的機車。
據了解,宋姓民眾(46年次)平常將車輛停在家中固定位置,當(18)日要用車時才發現機車怎麼沒在家裡,附近巡了一圈卻怎麼找都找不到,宋姓阿伯以為車子被偷了,才趕緊來派出所報案。沈員安撫阿伯激動情緒後,試著引導其回想近日的用車時機及車輛停放位置,阿伯逐漸冷靜下來後,這才想起前幾天有騎機車到法院開庭,開完庭後好像直接坐公車返家了!沈員再請阿伯仔細回想當天停車的地點,阿伯卻直搖頭表示實在想不起來放在何處了!
警方請阿伯提供車牌號碼,再依照其敘述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發現機車最後出現位置的確是在法院附近,研判宋民機車應該是停在法院旁邊不遠,遂請線上巡邏員警以法院為中心向外擴大尋找。果不其然,不到10分鐘的時間,員警就在林森路上的停車格尋獲阿伯愛車。宋姓民眾得知尋獲喜訊後,非常感激的說:「拍謝啦!年紀大了都會忘東忘西,我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謝謝你們啦!」。
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呼籲,在陌生地點停放車輛時,為避免忘記停放位置,可以用手機拍下附近顯著地標及車輛停放位置,車廂內避免放置貴重物品,車鑰匙也記得拔出,若車輛不慎遺失或失竊,可以撥打110請警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