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日前,台中鄭副市長親率警察局長宣示「酒駕零容忍」政策,並呼籲市民「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貫徹政府防制酒駕決心,中市警局自113年3月26日到4月3日止,連續9日執行「防制酒後駕車執法專案」,統合全市警力彈性部署,強化嚴打酒駕執法,於全市易酒駕肇事路段加強稽查取締,捍衛市民用路安全。
專案期間共計取締酒後駕車218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136人。其中,針對累犯之10人,累犯(第2次)裁罰金額(機車處9萬元、汽車處12萬元、拒測不分車種處36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公布其姓名、照片等。市警局此次採取「精準執法」有效打擊,在查獲的案件中,以中壯年的51-60歲年齡層63件最多,40-50歲57件次之,中壯年占查獲案件五成五之多;查獲時段以16時至18時40件最多、20時至22時21件次之、20時至22時18件再次之,而查獲車種以機車酒駕182件最多、汽車27件次之,其他車種9件。經了解,係民眾誤認為機車酒駕之危害性較低,其實機車肇事更多發生無法挽回之傷亡。另外,在南屯區查獲的自小客車酒駕車上,還另有2名同行乘客,更由第四分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該2名乘客據以告發,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罰鍰。
臺中市是六都中人口成長最快的都市,工商業日益發達,目前人口將突破285萬,由於人口不斷增加與各類工商活動日益增長,社交活動聚會飲酒亦更多,為維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此次專案由交通、保安大隊及各分局執法,針對轄區高風險路段,採不定時不定點實施取締酒駕勤務,強力攔查心存僥倖規避酒駕慣犯。
中市警局表示,防制酒駕不會因為專案結束而停止,警方仍將持續執法取締,遏阻酒駕肇事發生。因此,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呼籲市民朋友們,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飲酒後若需要移動車輛,應找「代客駕車」或「指定駕駛」,同桌親友也要善盡責任,勸告勿酒後駕車,搭乘酒駕車輛的人員,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新臺幣6000元以上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