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坤城提議:院長可先提休息讓委員趕到,維護質詢權利?

記者鄭儷絲/台北報導

立法院於3月15日立法院長韓國瑜依序唱名登記發言立委,結果立委全部不在場,院會因而「開天窗」提前宣布休息。立法院委員質詢因唱名三次未到,取消質詢,是符合議事程序。

對此,立法委員李坤城接受訪問時提出了一項建議。他表示,依照慣例,院長可以在宣布取消質詢前先提出休息,給予委員足夠的時間趕到議會。李委員指出,質詢需要充分的準備時間,且每位委員都可能因事耽擱而遲到。因此,他希望院長能夠在遵循條文規定的同時,也考慮到慣例的彈性,以保障每位委員行使其質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