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破於臉書(Facebook)販售演唱會入場票詐欺案

報新聞/編輯部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分析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資料庫,發現有身分不詳犯嫌在臉書社群中兜售熱門演唱會門票,並利用三方詐騙手法詐騙被害人財物。調查中發現被害人大多在讓票或換票討論的臉書社團裡,看到販賣演唱會票券之貼文,私訊賣家接洽購買,同時加對方 LINE為好友,依其指示匯款至賣家指定金融帳戶後,犯嫌以話術誘騙被害人提供名下金融帳戶並開啟無卡提款功能,後續犯嫌誘騙其他被害人匯款進入其名下金融帳戶後,再請被害人提供無卡提款序號,犯嫌接續依該序號提領被害人財物,直至被害人網銀帳戶遭警示凍結且未收到所購賣演唱會門票,才驚覺遭詐欺。

案經追查確認花蓮地區邱姓女犯嫌利用網路隱匿真實身分,詐欺數名被害民眾,等民眾將被害款項匯入後,再命車手提領被害贓款,經鎖定邱女等2人在花蓮地區行蹤後,立即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智股檢察官王怡仁指揮偵辦,並於112年12月25日持管轄法院核發搜索票,會同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及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將邱女等2人查緝到案,警詢後依詐欺罪嫌解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由法院裁定羈押邱姓主嫌。

近年來詐騙集團多利用新型態網際網路技術,不斷演進詐欺犯罪手法,並利用熱門演唱會票一票難求狀態,讓民眾未能多加思慮,衝動匯款並提供名下金融帳戶資訊,嚴重損害民眾彼此間信賴感,警方宣示「打擊詐欺集團」為目前國家重點治安工作,將持續進行掃蕩,也呼籲民眾金融帳戶不可以隨意販賣及租用或借用給他人使用,避免成為詐騙集團洗錢工具,若有遇到遭詐騙疑慮時,請撥打警政署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