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勿以惡小而為之!人本交通議題發酵,雖警方一再宣導、執法,仍有民眾貪圖方便,認為只是小違規而為之。日前上午,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益榮擔服路況查報勤務,巡邏行經過愛國東路與金華街口停等紅燈時,一名林姓男子於人行道上騎乘普重機車,張員見交通違規且當時人行道上有行人行走,立即將其攔停路旁盤查,林男表示自己無駕駛執照,查證身分、製單舉發告誡過程中,張員聞到濃厚酒氣,林男坦承昨晚在住家飲用1瓶含酒精提神飲料(保力達)及1罐啤酒至凌晨2點左右,警方依規定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8mg/L超標。
經調查瞭解,林男為上班中,前來寧波東街2號拿取工程告示牌,欲返回公司,卻因貪圖方便違規行駛人行道,遭攔查致自身無照駕駛、酒駕事跡敗露,後悔不已,不斷請求警方先讓他將物品拿回去,警方協助聯繫公司人員前來,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中正第二分局提醒,保力達、維士比等提神飲料,其實是「藥酒」,所含酒精濃度比一般啤酒高,有些民眾、職業駕駛會於工作中飲用藉以提振精神,甚至會有加入米酒、啤酒、咖啡、汽水等混合服用情形,猶如「深水炸彈」,不論濃度高低多寡、量多量少,只要有服用含酒精飲料、食物,絕對不能駕車,應改以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指定駕駛、利用叫車服務,充分休息,待酒精完全代謝,始可駕駛上路。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決心,警方將持續打擊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