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接獲蔡姓男子(52年次)報案,稱今年5月初瀏覽網路時,認識一名女網友,並維持半年時間聊天相處,進而取得蔡男初步信任後,女網友向其極力推薦「飆股課程」,蔡男雖對網路投資抱持多疑心態,惟面對女網友鼓吹該投資為「高收益」、「有漏洞」、「輕鬆賺」、「投報率高」、「簡單好操作」等言語,蔡男最終敵不過低投資高報酬的誘惑,下載投顧APP,並於11月初決定投入資金購買股票,短短四天內以匯款與面交方式投資新臺幣160萬元,後續對方持續勸誘蔡男認購數百萬元之股份,蔡男遲遲不允,帳戶即遭凍結,蔡男驚覺上當受騙,遂報警尋求協助,並與警方聯手實施誘捕偵查。
蔡男在不驚動詐騙集團之情況下,告訴對方其猶豫了數日,決定答應以新臺幣500萬元之金額認購股份,詐騙集團見獵心喜,以為此次能海撈一筆、大宰肥羊,殊不知蔡男早已與警方合作,要將詐騙集團的人一網打盡,蔡男與對方約定好,以面交方式於蔡男住處交付現金,當日黎明所所長王凱政率領警員蔡富穎、林聖皓、陳政男、鄒萬平、李鳶前往蔡男住處,並兵分兩路,一組人在外守望埋伏,另一組人則進入住所等候車手上鉤,待約定時間到時,韓男(86年次)隻身進入蔡男住處。韓男向蔡男表示是投顧公司專員,前來收取投資現金,蔡男確認後將裝有500萬現金之塑膠袋交出。員警見韓男清點現金時上前表明身分,韓男嚇得目瞪口呆,只能乖乖配合調查。員警從韓男身上起出工作證、收據、手機等物品,還現場訓斥蔡男此種行為不但使被害人損失慘重,更會讓自己背上前科。最後,訊後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提醒民眾,切勿輕信不明來源的投資管道,一經受騙往往讓投資人血本無歸;再三呼籲民眾只要涉及不明人士要求金錢往來或投資,務必再三確認,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維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