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群聚競速及改裝噪音車深夜妨害安寧,致使住戶深之厭惡及危害行車秩序,為有效改善民眾寧靜居住品質及行車安全,大溪分局針對轄內易發生聚集及危險駕車處所及路段,規劃路檢取締酒駕等勤務,另於每週五、六及例假日深夜22至6時,持續編排防制危險駕車巡守勤務,加強羅馬公路桃118線、台三、四、七線及台七乙線聯合稽查重兵佈署,加強攔檢取締力道,防止違(規)法或妨害安寧情事發生。
大溪分局指出,配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靜桃計畫」專案,持續維護市民生活寧靜,並於17日21時至18日1時許在大溪區崁津橋及武嶺橋等處,期前規劃17名警力(共計4組攔檢)人員,聯合轄區各所、隊組成攔檢改裝排氣管等車輛勤務,自11月12日起至18日止,蒐證通報約制告誡車輛計143輛機車,攔查疑似噪音車輛通報環保局計3件,另取締違規計10輛機車(遮蔽車牌、危險駕車、攔檢不停、闖紅燈及無照駕駛等),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將處新臺幣2,4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不等,並責令申請換照及改正,嚴重者當場禁止其駕駛。
大溪分局在此呼籲,喜愛跑山汽(機)車民眾勿隨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若排氣音量超標,將依噪音管制法第11條等相關規定開罰,將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鍰,並責令在期限內到監理站接受檢驗,警方將持續聯合環保局及監理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時(點)方式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及各項違規與危險駕駛行為,另為長期規劃,警方將促請環保局設置定期聲音照相執法及增設定點測速,配合加強取締競速,藉由持續執法,有效遏止改裝噪音車輛,以維護交通安全及社區住戶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