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小隊長龐家瑜、警員劉倚婷、林文宗執行112年11月10日16時至18時巡邏勤務,於16時50分許接獲中捷公司行控中心通報,在捷運舊社站出口有人路倒的情形需要捷警協處。
龐等3員到場發現有1名女子倒在捷運舊社站出口處旁人行道,警方趨前查看時察覺其渾身酒氣且衣著不整,疑似是酒醉路倒,在詢問該女子時,發現其呈現泥醉狀況無法與警方溝通,警旋即通報消防局派員協助送醫,在等候救護人員到場期間見該女有失禁的情形,便由女警劉倚婷幫該名女子做初步的清潔工作及整理好衣著,警方同時根據該女隨身攜帶的證件,進而聯繫上該女子的母親,請她與後續陪同該女前往醫院的第五分局松安所同仁會合。該女母親接獲警方通知到醫院後確認是其女兒(姓莊,40多歲),並對其女的脫序行為表示歉意,也再次向警方與捷運站務人員表達謝意。
捷運警察隊在此提醒,民眾若在飲酒後欲搭乘大眾捷運時,宜先謹慎評估自身體力及精神狀況,尤其捷運系統內多設有手扶梯、階梯,有高度落差之情形,為確保自身安全並避免意外發生及造成其他旅客困擾,飲酒後建議可由親友陪同搭乘捷運,另外,若民眾有看見他人需協助之情形,可即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保全反映,或於車廂中可按壓緊急對講機求助,捷警獲報後將迅速到場處理,以確保旅客安心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