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10月11日下午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疑似有一名車手在苑裡車站前超商與被害人面交收款,經所長林健平率所內4名員警趕赴現場,該名車手卻已步行逃逸,警方遂依掌握車手之身型特徵沿途尋找,所幸在距離車站300公尺外發現該名車手行蹤,並當場起獲新臺幣30萬元現金及相關證物。經警方了解受騙之68歲陳姓男子遭詐騙集團佯稱為股票投資公司以投資股票獲取報酬為由,誘騙民眾將現金交付車手,以便儲值虛擬帳戶,最後所幸警方機警逮人,其才恍然大悟,並十分感謝警方協助,全案警方於詢問後將犯案車手依詐欺案移送苗栗地方地檢署偵辦,並將向上追溯不法集團。
通霄分局表示,近期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中「投資型詐騙」為今年度轄內民眾受害首惡,主要方式為假冒名人、股市分析師、投資公司等名義引誘民眾加入虛設的投資群組,初期給予小額獲利博取民眾信任,等民眾投入大筆資金就不再出金,關閉帳號,讓民眾求助無門,警方籲請民眾慎選投資管道,切勿輕信陌生投資訊息,有疑問請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