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2年10月3日18時許,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巡佐黃聰賢執行巡邏勤務,巡經黎明路與向上路口時見一名男子全身酒氣駐足於行人穿越道上,由於適逢下班時段,車潮眾多,員警主動上前關心勸說,詎料該名男子趁著酒氣站在馬路中央大聲咆嘯,要求員警對其他違規車輛開罰,由於男子情緒高亢並作勢動手近身推擠顯有妨礙員警執勤,立即通報線上警力到場支援。
經查吳嫌因擔心通緝犯身分曝光做賊心虛,要求員警先取締其他違規車輛,企圖趁隙離開,此過激舉動,反而引起警察注意,俟支援警力到場,只好認慫乖乖配合,全案解送新竹地方法院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呼籲,民眾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通知期限內到案,以免遭到通緝,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