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應遵守燈光號誌行駛 正確用路觀念保行車安全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第二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稱於112年9月20日15時40分許,在本市北區三民路三段與崇德路一段口有發生3部機車追撞之交通事故。經員警迅速到場查處,現場由後往前3台機車分別為林男(60年次)駕駛普重機車、林男(83年次)駕駛普重機車、蔡女(71年次)駕駛普重機車,3台機車均沿三民路三段機車優先道往五權路方向行駛,於接近路口時遇路口號誌變換成黃燈轉紅燈而煞車停等,林男(60年次)機車前車頭與林男(83年次)機車後車尾先發生碰撞再碰撞蔡女機車後車尾致造成交通事故。現場僅1車駕駛林男手腳擦挫傷、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就醫後已無大礙。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三方駕駛人經員警依法施以呼氣酒測均無飲酒之情事,全案已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車輛駕駛人行車上路,駕駛人應注意及遵守燈光號誌指示行駛、並注意車前及道路狀況等,不搶快或任意違規行駛,建立正確用路觀念,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你我行車安全;經本分局於8月起調整員警值勤位置及時段,配合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統計本分局五岔路口,112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共計發生82件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113件,降低車禍事故31件 ),顯見透過滾動式調整勤務作為及科技執法下,本轄五叉路口事故防制已有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