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疑犯狡猾躲過追查 失手落網遭警逮捕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調查發現,家住臺中市北屯區的48歲洪嫌涉嫌販賣毒品,經蒐證多日見時間成熟,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於112年6月19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在本市北屯區及太平區等地執行搜索,緝捕洪嫌及相關共犯到案,並查扣第一、二級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及手機等贓證物,雖洪嫌一再否認販賣毒品情事,惟經本大隊舉證歷歷,全案詢後將洪嫌等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經起訴在案。

警方偵辦蒐證發現,洪嫌平時穿著打扮品味良好,所販賣毒品之對象以女性居多,亦曾多次因感情糾紛報警互訴,儘管如此,於去(111)年11月遭查獲涉嫌販賣毒品案時,何姓妻子仍一肩扛下所有罪嫌,讓洪嫌躲過刑責。惟經本大隊持續蒐證發現,何女於今年3月過世後,洪嫌持續提供及販賣第一、二級毒品給女友及柯姓藥腳等人使用,且洪嫌為躲避檢警查緝,遭警方逮捕時,洪嫌正與41歲徐姓女性友人躲在商務旅館度假享受,員警上前詢問確認洪嫌身份時,洪嫌除了瞪大眼睛,仍然悠哉的繼續吃早餐,後續經員警當場查獲洪嫌隨身攜帶的安非他命ㄧ包(0.84公克)、吸食器及分裝袋等違禁物品,訊後將洪嫌以販賣、持有第一、二級毒品罪,徐姓女友經驗尿呈陽性反應後,依施用二級毒品罪分別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應正視毒品問題並遠離毒品危害,不要因一時好奇、刺激而染上毒癮,除了會傷身害命,也可能造成家庭破碎等憾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為遏止毒品危害,亦將全力聚焦打擊上游製、販、運毒品等犯罪行為,維護「毒品零容忍」的優質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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