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新的學年度已開始,邇來有其他縣市教師發現,班上學生於暑假期間加入詐騙集團並擔任基層車手,經了解詐騙集團以「工作輕鬆、短時間獲利」等話術吸引莘莘學子加入,甚至用「未成年犯案不會留下案底」等錯誤觀念來誤導未成年學生,苗栗縣政府為防堵詐騙集團將黑手伸入校園,吸收學生充當詐騙工具,由苗警局結合教育處及苗栗縣內各級學校,強化入班法治教育宣導,並透過分享實際案例,讓學生充分了解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將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及日後會對生活造成哪種影響,藉此提升學子們警覺性,避免誤入歧途!
本(6)日苗警局利用國立苗栗高級中學開學入班宣導機會,來到該校辦理宣導活動,現場參與學生約1,000餘人,為該校高中一年級入校新生及二年級學生,除宣講青少年易遭詐騙之手法,並透過分享學生遭詐騙集團吸收成為車手之實際案例,本則案例中學生A男於暑假期間上網找打工機會,在臉書上看到一則徵求「代購公司客服人員」廣告,A男依廣告上聯絡方式聯絡公司,對方向A男表示工作很輕鬆,只要提供本人帳戶及幫公司處理訂單,屆時會有客戶款項匯款進來,只要去ATM將款項提領出來,並交給公司處理即可,每筆都可領到新臺幣1至2千元不等報酬,A男自以為找到高薪工作,配合指示將款項提領出來並交給公司,殊不知該公司係詐騙集團所偽裝,匯入A男帳戶款項是詐騙集團詐騙其他被害人而來,最後A男銀行帳戶慘遭警示,並遭少年法院裁定保護管束。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莊勝雄呼籲,詐騙集團常用FACEBOOK、IG、YOUTUBE等管道投遞假求職訊息,並標榜高薪、高報酬、工作輕鬆等話術,吸引無工作經驗或欠缺社會經驗年輕人點取,並進一步騙取銀行帳戶或提款卡,甚至吸收不知情求職者擔任車手,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輕易相信網路上求職訊息,以免遭到詐騙。
苗栗縣長鍾東錦提醒,學生淪為車手,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以保護與再教育取代刑罰(刑事制裁),但該賠償被害人的錢不能減免,少年車手貪取區區數千或萬元,父母親(法定代理人)卻得賠償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去年臺中地法院還有父母連帶賠償533萬元案例,千萬不要「賺小賠大」,否則將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