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南警第六分局新興派出所獲報,一名女子在社群軟體IG上誤信詐騙集團以假投資虛擬貨幣,高獲利話術,陸續交付新臺幣130萬餘元,後因欲出金時不斷遭詐騙集團以需「交付保證金」等理由藉故拖延,驚覺有異後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誘捕偵查,詐騙集團約定被害女子於26日下午2時許,在南區鹽埕圖書館交付百萬元現金,郭姓車手甚至自備點驗鈔機與假冒之買賣契約書博取被害人信任,等到郭姓取款車手得意洋洋以為又成功取得詐騙贓款時,埋伏警方立即上前將郭姓車手逮捕。
郭姓車手被捕後仍不斷喊冤,稱自己為「幣商」,且自行攜帶點驗鈔機,宣稱自己也怕遭「假鈔」詐騙,但仍遭警方識破身分,警方並在郭姓車手包包內搜出多筆假冒之買賣契約書,可見郭姓車收已非第一次犯案,被捕後才顯現擔心害怕之態,與先前一派輕鬆前來詐騙民眾之情,判若兩人。本案警方依詐欺罪、違反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警六分局長許敏能表示,近期以投資為由的詐騙手法屢見不鮮,尤其以投資虛擬貨幣規避警方查緝手法最為猖獗,是類手法讓詐騙集團得以設下多道斷點,使警方不易查緝,除呼籲民眾要多加留意外,應注意勿陷入詐騙集團設定情境,任何要將金錢付出的要求都應小心求證,並可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或「110」諮詢求助,打擊詐欺亦是當前政府的重點工作,警方除了積極查緝詐欺案件,持續向上溯源外,也會落實阻詐等治安工作,讓台南成為最安全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