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緝毒品不停歇,從毒品案積極追查上手,經溯源追查發現張男涉嫌重大,其擁槍自重以掩護販毒,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持續蒐證並掌握犯嫌動態,為避免張嫌遇警查緝而「火拚」,員警決定拂曉出擊,清晨即持拘票與搜索票進入其住家執行,趁其仍在床上睡夢中迅速控制、搜索,於其機車置物箱內搜出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1枝、子彈6顆,成功完成抓捕,並經聲請羈押獲准。
員警控制犯嫌後當場執行搜索,當警方搜索現場數部機車時,犯嫌均配合提供鑰匙,唯獨辯稱其中一部機車鑰匙找不到,企圖掩飾蒙混的行為更讓員警懷疑,因該車為張嫌經常使用的機車,怎麼可能沒有鑰匙? 員警復於屋內找到鑰匙,經仔細搜查該部機車後,果真在置物箱內發現有於衣服內包覆之紙袋,內藏有經鑑驗具有殺傷力槍枝一把,槍內彈匣裝有6顆子彈。全案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非法持有槍彈等罪起訴在案。
臺中市刑大呼籲:警方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原則,持續強勢執法、掃蕩槍毒,並結合社區警政,擴大掌握治安狀況,以發現隱匿社區或大樓內不法分子,斬除社會治安亂源。呼籲不法之徒,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一定強力打擊,嚴懲不法。